惠州:5部地方性法规保驾护航碧水蓝天

近年来,“惠州蓝”已经成为惠州的金字招牌。(摄影:田飞)

近年来,惠州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守住环保红线,保住生态底色,把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走生态环保法治之路,为绿色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全力治水

治理3年半,沙河水质“四连跳”

沙河是东江中下游右岸的一级支流,全长89公里,流经惠州博罗横河、湖镇、龙华、长宁、福田、园洲、石湾7个镇和罗浮山管委会,集水面积1235平方公里,流域内人口达60万。

据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统计,沙河两岸各类重污染企业一度达到118家,另外“散乱污”企业有上千家,18条支流中有13条重度污染,是博罗辖区内污染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治理任务最紧迫的河流。

2018年起,治水攻坚战打响,惠州市县两级协同作战,分别成立由惠州市委主要领导、博罗县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牵头抓整治,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发现河道污染问题立即协调解决;采取控源截污、河道疏浚、底泥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兼顾沙河上下游、左右岸,高标准推进河涌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沙河流域13条劣V类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已基本完工,昔日臭水沟变成美丽河流;东江—沙河水系连通工程累计完成工程总量85%,于2020年7月底完成试通水,达到补水效果。

位于博罗县石湾镇罗浮山大桥附近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沙河河口水质连续3个月劣Ⅴ类;2021年1至7月,水质均值为Ⅱ类,稳定向好。3年半两个截然不同的国考断面水质数据,证明沙河治理后水质实现“四连跳”,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112条一级支流水质稳中有升

沙河治理,是惠州市推深做实河湖长制谱写治水新篇章的一个缩影。惠州水系发达,主要河流有自东北向西南横贯全市的东江干流,全市大小河流共923条(段)、湖泊7个、水库505座、山塘1469个,大小河流总长达6400公里。

“目前全市约1900名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河湖长积极巡河湖,主动担纲履职。”惠州市水利局副局长毛新春介绍,惠州从2017年起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起全面推行湖长制,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来抓。截至2020年底,惠州市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2021年1至8月,全市九大流域112条主要一级支流水质稳中有升,较上年劣Ⅴ类数量减少18条。

惠州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治理保护,2021年增加招募民间河长100名。2021年前三季度实施“河小青”志愿服务487场,参与志愿者11874人次,提供服务时长2.5万多小时。

守护“惠州蓝”

“硬核”整治扬尘污染

工地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开工、专人现场督察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南都记者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擦亮“惠州蓝”,2021年以来,惠州开展工地扬尘“净化”、裸地堆场扬尘“清零”、道路保洁“升级”等系列“硬核”整治行动,有效提升全市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惠州市直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和方案,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扬尘污染巡查管控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扬尘污染整治台账,打造了一批示范项目。2021年1至7月,全市共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检查25937个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4600个次,已完成整改4411个次,立案1916宗,处罚1602宗,罚款2148.903万元。

生态立法

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之一

2015年5月28日,惠州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之一。截至目前,惠州已出台5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包括《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

《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1月1日施行以来,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和方案,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常态化扬尘污染巡查管控机制,建立并定期更新扬尘污染整治台账,打造了一批示范项目。

扬尘管控水平的提升,带来了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2021年上半年,惠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

为一个湖,立一部法,彰显了惠州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从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到获批施行历时3年,经历了三次常委会审议、数十次调研、三十几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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