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立潮头 创新走前头

  近年来,九江市坚持高位推动、以点带面、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在统筹优化机构、下沉力量资源、理顺条块关系、狠抓平台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加速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基层管理体制

  九江市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突出乡镇(街道)抓党建的主责主业,实现了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设置的全覆盖。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统筹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大部门体制,全市乡镇(街道)较改革前平均减少了5个机构,真正构建起简约精干统一的基层组织架构。九江坚持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力量下沉,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干。按照依法依规、能放则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分别赋予瑞昌市码头镇、湖口县流泗镇、修水县渣津镇等经济发达镇150项、156项、159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平均赋予其他乡镇(街道)77项县级权限,对现实不需要、条件不成熟的暂不下放;除政法机关派驻机构和税务、市场监管机构等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县(市、区)直部门原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将人员编制全部划转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全市共下划乡镇(街道)事业编制3500个、事业人员2434名,大大充实了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力量。

  该市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协作机制,赋予乡镇(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等权力,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的统筹协调能力。德安县丰林镇镇长夏清川说:“改革后,镇党委统筹调度能力大为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聚焦高效便民,打造基层服务平台

  九江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着力打造集审批服务、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大力推行“全科受理、一窗通办”,努力实现“线上一网办、线下一门办、现场一次办”。针对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工作长期以来基础薄弱、简单粗放的实际,该市出台文件,压实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指导责任,综合采取工作指导、业务培训、跟班学习、骨干下派、技术保障等举措,着力提升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水平。整合集中村(社区)便民服务资源,推动民政、人社、卫计、农业等领域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办理,实现了全市189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努力做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

  9月21日下午,正在瑞昌市码头镇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业务的江州社区居民邓容敏对记者说:“以前办事还要跑到30公里外的瑞昌城区,现在家门口就可以办了。今天我只花了半个小时,在一个窗口就把水电缴费和社保几个事情全办了。”据码头镇行政审批局局长徐大荣介绍,便民服务大厅还提供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率先在全镇所有村(居)建立标准化便民服务点,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着力综合执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长期以来,面对车辆随意停放、摊贩占道经营、秸秆焚烧污染、房屋乱搭乱建、苗木违法栽种等现象,乡镇受执法权限和力量所限,想管管不了,县(市、区)直部门能管又鞭长莫及。对此,该市整合原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打破条块,着力打造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集中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力求彻底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等制度,完善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优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和操作流程,积极探索“队伍综合化、运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努力打造全能型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公告确认乡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面摸清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底数,集中开展包含行政基础理论知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技能的业务培训,统一核发乡镇行政执法证件。

  日前,记者在修水县渣津镇采访时,该镇党委副书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匡文文正带队在街道上执法。他深有感触地说:“改革后,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职责更加明确了,职权更加广泛了,执法也更有底气了。”(邹 红 徐 琦 记者 练 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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