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益诉讼筑起行路安全防护墙

“有了这道防护墙,小孩上下学我们也不用担心了。”“是啊,这么高的防护墙,下雨天也不怕涨水了。”“对我们附近的村民来说,真是办了好事了。”……分宜镇新村村委谭家边村小组的居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对新“筑起”的防护墙连连称赞。

今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县府前南路(县自来水公司后面)有一段道路,是分宜镇新村村委谭家边村小组(城中村)及附近城市居民通往县府前菜市场买菜、附近菜地种菜及府前南路两所幼儿园接送小孩的捷径。在该道路旁紧邻有一条污水沟渠(深约3米,宽约2.5米),沟渠旁没有任何安全护栏,大人及小孩路过时,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沟渠,一到下雨天,沟渠内水位高,水速急,给途经群众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人民群众的行路安全,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筹集资金2万余元,并安排专人抓好落实。不到10天,一条高1.2米、长180余米的行路安全防护墙就修建完毕。

防护墙虽不算很高、也不算很长,但却顺了民意,暖了民心,办了实事。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积极履行好检察职责,为群众解决“急、愁、难”身边事。


来源:新余新闻网

编辑:黄佳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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