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争赣江干流基本达到Ⅱ类水质

本报讯(记者陈化先 实习生李旖雪、黄子琪)7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6月,在赣江干流33个断面中,Ⅱ类水质及以上断面有29个,占比87.88%;未达Ⅱ类水质断面有4个,其中南昌市3个、赣州市1个。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力争赣江干流基本达到Ⅱ类水质,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印发实施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法(试行)》和《江西省工业污水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以通报调度、现场督导、大排查、联合执法等形式,紧盯突出问题,抓好风险断面污染源整治,积极提升水环境质量。

赣江流域是国家确定的开展省内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的三个流域之一。赣江干流33个断面涉及赣州、吉安、宜春、南昌和九江5个设区市,为形成赣江干流治理合力,我省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协同,形成执法合力,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实施了《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法(试行)》。明确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设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上下游设区市、县(市、区)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协商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设区市、县(市、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联席会商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地区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每月调度赣江干流断面水质情况,向各地通报、指出问题并提出要求。特别是对未达到Ⅱ类水质的断面,我省要求断面属地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治措施的进度要求和责任单位。我省还派出督导组对设区市开展赣江干流断面水质提升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各地紧盯突出问题。

同时,我省还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工业污水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地于6月底前完成工业污水污染问题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58个。截至7月15日,全省已完成问题整改146个,整改完成率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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